CAPITALIZATION FOR A BETTER LIFE

首页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解读私募股权投资的分类

作者:admin文章来源:两江基金 发布日期:2016-08-23

       两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 中国 PE 投资从前期的规模增长转向投资价值的深度挖掘及布局多元化。相比于市场整体规模变化,行业内新竞争格局的形成,机构专业化、品牌化的转型路径,则成为未来一年中国 PE 行业更值得关注的现象。

  私募股权投资,其对应的英文是 Private Equity,简称 PE 。国际国内对私募股权投资没有统一的定义,本人借鉴国内外诸多学术成果,结合其内涵与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并对其概念界定。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股权资本,以盈利为目的,以财务投资为策略,以未上市公司股权(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募集的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在限定时间通过股权增值和退出实现收益。

      根据私募股权投资的内涵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根据PE投入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可将其划分为创业资本、发展资本、重振资本、杠杆收购、管理层收购、夹层资本、Pre-IPO、PIPE等,如下图所示:

             

       1.创业资本(venture capital)

  创业资本与杠杆收购资本是两类最主要的私募股权资本。创业资本区别于其他类型私募股权资本的关键在于投资企业所处的阶段及本身特征。一般而言,创业资本投资于创业阶段企业,如刚创建仍处于种子期,早期发展期的企业。创业资本一般用于为企业创利和早期发展提供融资,是一种风险和回报均非常高的资本。


  2.成长资本(growth capital)或称发展资本(expansion capital)

  成长资本主要投资于相对成熟并正在进行资本扩张或经营重组的企业,也包括进入新的市场或在控制权不发生变化下的并购融资等。一般认为成长资本不同于创业资本,其投资的企业处于扩张期,能够产生收入但尚不能盈利或难以为未来发展提供足够的现金流。在许多情况下,成长资本与创业资本难以区分,因而在有些国家与地区的统计中被直接计入创业资本的范围(例如美国)。


  3.重振资本(turnaround)

  重振资本是指向业绩不佳的企业投资,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这类企业一般处于传统行业,出现财务危机或者处于重组当中,但仍具有长期的市场生存能力。2007年中投公司(CIC)首笔投资就是重振资本的一个案例。2007年9月,黑石集团正式宣布出资6亿美元购入蓝星集团20%的股权,这是黑石集团对中国企业的首笔投资,也是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非金融类企业的最大一笔单笔投资,在2008年1月10日已经由发改委审批通过。


  4.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 LBO)

  杠杆收购是一种战略型的股权资本,通过使用财务杠杆对外借债的方式来收购一家公司、商品实体或资产,被收购的公司一般处于成熟期且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在收购完成后,可以利用被收购公司的现金流来偿还杠杆收购的债务,并最终卖出,从而取得投资差价的收益。它具有一般并购交易的所有特征,又被成为融资收购。


  5.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 MBO)

  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的缩写。经济学者给MBO的定义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利用所融资本对公司股份的购买,以实现对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的改变,实现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进而获得产权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


  6.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

  夹层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已经完成初步股权融资的企业。它是一种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双重性质的投资方式,其实质是一种附有权益认购权的无担保长期债权。这种债权总是伴随相应的认股权证,投资人可依据事先约定的期限或触发条件,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或者将债权转换成股权。

  夹层投资的风险和收益低于股权投资,高于优先债权。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夹层投资也处于底层的股权资本和上层的优先债(高级债)之间,因而称为“夹层”。与风险投资不同的是,夹层投资很少寻求控股,一般也不愿长期持有股权,更倾向于迅速地退出。当企业在两轮融资之间,或者在希望上市之前的最后冲刺阶段,资金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刻,夹层投资者往往就会从天而降,带给企业最需要的现金,然后在企业进入新的发展期后全身而退。这也是它被称为“夹层”投资的另一个原因。夹层投资的操作模式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寻求的回报率也低一些,一般在18%~28%左右。


  7. Pre-IPO

  Pre-IPO 投资主要投资于企业上市前阶段,预期企业上市的企业规模与盈利已达到可上市水平的企业,其退出方式一般为上市后从公开资本市场上出售股票。

  一般而言,Pre-IPO投资者主要有投行型投资基金和战略型投资基金两类。(1)投行型的投资基金如高盛、摩根斯坦利等投资基金,它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私募股权投资者,又是投资银行家。作为投资银行家,他们能够为企业的IPO提供直接的帮助;而作为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身份则为企业的股票进行了价值“背书”,有助于提升公开市场上投资者对企业股票的信心,因此投行型投资基金的引入往往有助于企业股票的成功发行。(2)战略型投资基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管理、客户、技术等资源,协助企业在上市之前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或者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Pre-IPO 投资具有风险小、回收快的优点,并且在企业股票受到投资者追崇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8. PIPE(Private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

  PIPE 指投资于已上市公司股份的私募股权投资,以市场价格的一定折价率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以扩大公司资本的一种投资方式。PIPE 投资分为传统型和结构型两种形式,传统型 PIPE 由发行人以设定价格向 PIPE 投资人发行优先股或普通股,结构型 PIPE 则是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或者优先股的可转债。相对于二次发行等传统的融资手段,PIPE 融资成本和融资效率相对较高,监管机构的审查较少,而且不需要昂贵的路演成本,这使得获得资本的成本和时间都大大降低。

  PIPE 比较适合一些不希望应付传统股权融资复杂程序的快速成长为中型企业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