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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人民币FOF报告》发布,内外资FOF钱途呈现不同机会

作者:admin文章来源:两江基金 发布日期:2015-07-28

        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已经具备了培育FOFs的土壤,实现了人民币募资金数量和金额的不断冲高、退出渠道多层次多样化发展。人民币FOFs在私募股权价值链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快速启航。

  近几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风生水起,备受关注的本土PE FOF也迎来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局面,如何利用好自身优势增强提高组合配置能力,以及如何进一步培养并发展更多专业人才等,都是本土PE FOF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鉴于人民币PE FOFs的快速发展以及投资者对其的高度关注,清科研究中心近期发布了《2015年中国人民币FOF专题研究报告》,旨在为业内各机构以及相关人士提供客观的参考和借鉴。

  政府引导基金不断完善,民营FOF将迎来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中国私募股权人民币FOFs也随着私募股权行业的发展悄然生长,经过发展,本土市场上逐渐形成了以FOFs形式运作的三大基金阵营: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企业参与设立的市场化FOFs、民营资本运作的市场化人民币FOFs。清科研究中心研究的人民币基金主要为以这三种形式运作的基金。

  一、从政府引导基金来看,2001年起国内市场上出现最早成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此后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于2005年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指出创业投资企业可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首次为以FOFs形式运作的基金提供依据。财政部、科技部于2007年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发布《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于运作的指导意见》,各级地方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终于有了操作指南,为政府引导基金组织和设立明确了法律基础。关于政府引导基金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在不断完善。

  二、在国有企业参与设立的市场化FOFs方面,国开行和苏州元禾成为国内市场化运作FOFs名副其实的领军人。2006年3月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为国内第一个国有企业参与设立的市场化运作FOFs基金。2010年12月中国首支国家级大型人民币母基金——总规模达600.00亿元的“国创母基金”由国开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和苏州元禾共同发起成立。国创母基金的成立,是双方多年密切合作的延续和升级。国创母基金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对促进人民币FOFs规范健康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由于能够有序化、专业化地引导风险投资领域的同时获得比较安全稳定的回报,因此受到市场众多潜在投资人的热捧。此外,以亦庄国投、成都银科、粤科金融为代表的一批国有FOFs也相继设立,并且母基金业务日益成熟、规模不断扩大。

  三、从少数民营资本运作的市场化人民币FOFs来看,人民币母基金领域的民营机构日渐增多。比较典型的代表包括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母基金、天堂硅谷母基金、盛世投资母基金。其中,成立于2010年的盛世投资是中国国内最早起步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私募股权母基金(PE FOFs)的专业金融机构之一,目前管理着多支盛世系母基金,并成功完成对新天域资本、松禾资本、同创伟业、九鼎投资、德同资本、君丰资本、启明创投、达晨创投、天图创投等多只基金的投融资工作。清科研究中心预计在今后五到十年的时间内,针对数量众多、资金充裕的中小型投资者的人民币FOFs将迎来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PE FOFs面临新机遇,人民币FOFs迎来巨大发展空间

  2014年中国经济碰到较多挑战,从国际上看,世界经济复苏曲折、缓慢、复杂,而国内则适逢三期叠加,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面对严峻的环境和极其复杂的改革发展的任务,政府推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推动改革创新,并培养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了7.4%的年度经济增长目标。基于中国未来几年宏观经济发展规划,投资者对未来经济形势平稳发展充满期望,募资规模方面出现大幅增长。《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IPO重新开闸,新三板挂牌,私募系公募起航,多层次资本退出市场基本稳定,项目退出渠道多元化等因素都激发了投资者热情,同时也增强了LP的投资意向。此外,国务院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改革,鼓励创新创业;新国九条发布;众筹火爆中国,正式进入规范化监管;互联网领域大热,企业赴美上市潮起等因素无一不增强投资者信心,因此2014年中国VC/PE市场基金募集在数量及规模上均出现卓越的增长。

  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宽,LP群体的不断扩容,2007年至2014年期间,VC/PE市场上以人民币募集的基金在数量上基本呈现上升趋势,募集金额虽在2012年有所下降,但随后稳步上升。近几年,人民币基金在募集数量和募资金额上均大大超出其他币种基金。2014年,VC/PE市场人民币募集数量为671支,同比上升31.3%,募集金额达601.33亿美元,增长102.4%;外币基金募集数量74支,募资金额230.86亿美元,同比分别上升100.0%和97.0%。

  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已经具备了培育FOFs的土壤,实现了人民币募资金数量和金额的不断冲高、退出渠道多层次多样化发展。人民币FOFs在私募股权价值链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快速启航。

  外资PE入境大破冰,36号文推行意愿结汇试点

  外资PE FOFs在上世纪的90年代进入亚洲,起初发展十分缓慢,直至2005年才随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兴起。2006年璞玉投资管理顾问公司发起大陆第一支PE FOFs“璞玉价值基金”,管理资本量为1.10亿美元,所投基金囊括九鼎成长基金、鼎晖创投基金II、兰馨亚洲基金IV等知名基金。在此之后,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PE FOFs频繁出现。在中国作为该领域的先行者,外资PE FOFs经过历史沉淀在投资领域及运作方面趋于成熟。清科集团旗下私募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针对中国地区的外资PE FOFs已达87支,而且大多数以美元募集。如1992年就进入中国市场的磐石基金,在亚洲投资历史超过20年,其将20.00亿美元,近30.0%的资金以FOFs的形式投向中国市场。

  然而碍于监管政策、税收以及国内外LP利益冲突问题,在未尝试成立人民币基金之前,外资PE多采取的是海外募集资金、海外退出的“体外循环”模式,投资企业多设计成投资公司在海外、实业在国内的“红筹模式”。2010年10月上海版QFLP[1]原则性的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2011年1月11日,上海金融办正式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外商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首次为外资FOFs试水中国提供法律依据。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一小步,但十分重要的尝试,标志着参与试点的境外股权投资基金(PE)有了一条投资境内企业的“直达通道”。2011年2月底,北京市出台《关于本市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企业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试点的暂行办法》标志着“京版QFLP”政策的出台。随后,津渝两地先后出台相关政策。2012年11月26日,深圳市金融办、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前海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2013年2月,四部门又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目前,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深圳五地均已颁布出台当地的QFLP政策。五地QFLP政策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属性、投资行业、投资流程以及外汇结汇方面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和具体措施,鼓励境外优质资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意愿结汇试点”,涵盖天津滨海新区、沈阳经济区、苏州工业园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南沙新区、横琴新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16个区域。文末进一步明确,试点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暂不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142号文”)。京津沪渝作为探索的QFLP试点地区,存在投资额度小、审批难等问题,因此并不受欢迎,此次受36号文对资金结汇的开放,很有可能成为外资PE入境的“主干道”。此次改革主要有两大亮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实行意愿结汇和便利外商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2008年8月外管局下发的142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几乎堵死了外资PE的入华路径。对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36号文意味着投资中国股权项目的大门在6年后重新敞开,36号文也更加便利了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为境外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中国市场创造了更多更有利的条件。

  PE FOFs发展方兴未艾,潜在可投入PE资本量为195,270亿元

  随着私募股权市场PE FOFs的不断发展,募资难的问题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不断完善,LP来源少的情况逐渐缓解,清科研究中心对现有以及潜在的、与FOFs合格投资人相匹配的本土LP进行了梳理,由于各机构资产配置情况和准入情况各异,仅对未来可投入私募股权市场的资本量进行了预测。

  注:[1]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创投及私募股权市场。

  FOF投资组合配置、识别选择优秀基金能力有待加强,PE FOF退出渠道有待拓宽

  FOF的投资组合配置、投后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组合能力体现为对客户需求的匹配能力,合理地配置资产可有效降低PE FOFs的IRR波动。按照LP的需求,优秀的PE FOFs可以选择在投资欧美市场的领先科技企业的同时,也把握亚太其他新兴市场的投资机遇,以及若干新兴战略产业腾飞的良机,实现资本增值。PEFOFs管理人作为LP的武器并不是被动的,例如最简单的方式是公布不再投资于某基金的后续基金,失去著名的FOF投资对基金是一个重大的市场打击,基金不仅需要重新回到市场募集资金,而且面临着市场的巨大质疑。另外,在基金的存续期,如果最初的投资战略不能被成功执行,FOF管理人可以通过协商修改协议影响降低PE基金的管理费用或解除合伙协议。总之,投后管理能力使得PE FOFs的GP能有效识别基金的风险并快速响应,另一方面,强化对基金的管理也有利于吸引和培训优秀的基金,能够进一步巩固GP的市场地位。

  增强识别、选择优秀基金和基金管理团队的能力。在选择优秀基金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一是考察基金管理团队,包括其职业背景、过往经验和专长领域、团队的稳定性,以及监督激励机制等最基本的东西;二是看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及投资流程,包括其失败和成功案例。考察PE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流程的有效性也非常重要,因为环境、团队等各种因素都会对流程产生影响,因此一个好的PE需要具备对流程不断灵活改善的能力;三是考察PE基金的项目源和项目储备,以及其所处行业和地域必须进行详尽、真实的调查;四是看具体条款,比如业绩分成是否合理;五是具体看PE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因为主要投资者的组成、背景、投资风格、所拥有资源等都会对基金的运作直接造成影响。

  在退出渠道方面,目前本PE FOFs除了通过PE基金所投公司的上市和并购实现退出以外,尚缺少其它退出渠道。但如果市场退出渠道不够通畅,PE FOFs势必将无法吸引投资者的参与。国内PE FOFs可以探索通过PE二级市场或各地产权交易所实现退出的可行性,利用这些市场的流动性增加PE FOFs退出的灵活性,以便在有利的市场环境下给PE FOFs投资人创造提前退出、实现盈利的机会。